什麼事情讓您零容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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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還沒有對酒駕立法重判(?)之前,有段時間在美國,偶然看到一個新聞性節目,訪問了遭撞致死受害者的母親和肇事者,印象深刻。
肇事者已經服刑後出獄了,深表懊悔是一定的,他說:「我現在知道,車子如同槍枝,而我當時就是一個持槍上路的醉漢。車子,絕對不只是我們以為的代步工具而已。」
那位母親說:「我沒有要求巨額、甚至是法律判定的賠償金額,我只要他有生之年,每年都簽一張一元的支票給我。我希望,他永遠不會忘掉他曾經鑄成的大錯,因為,我的女兒已經回不來了,我的生命,也從此不再一樣。」
本週兒少受害的犯罪新聞沸沸揚揚,是,兒少受害不是娛樂圈的事情而已,是
犯˙罪˙
本週的選書和分享的延伸閱讀,有點像我挑選書時的心情:紊亂。
但是想問的是,奪人性命固然可恨,但承受不可逆後果的,只有已經死亡的受害者嗎?
如果所謂「救回來了」呢?如果所謂「並沒有生命危險」呢?就沒事、就該慶幸了嗎?
還有受害者的家屬呢?甚至是加害者的家屬呢?他們,不也都是倖存者嗎?
選書之一中說:「母愛,是天生的嗎?」
選書之二中說:「剛才,爸爸殺了媽媽。」

凌宇:《魚眼》
寶瓶:《這不是社會新聞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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