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23(五)愛近人如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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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3(五)愛近人如自己 聖羅莎貞女 瑪竇福音廿二34-40 則卅七1-14     聆聽聖言   那時候,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,就聚在一起;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祂,發問說:「師傅,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?」 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』 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。 第二條與此相似: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 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」   釋經小幫手 在今天的福音中。法利塞人嘗試用他們的權力壓抑耶穌。耶穌事前已經讓撒杜塞人啞口無言。如今又面對法利塞人聯合起來,試圖用一個關於最大誡命的問題來測試祂,想讓祂難堪。這種運用權力的方式在不同文化、不同場合中也經常出現。比如說:無論在哪樣的人際關係中,總會有人拿自己的地位、能力、知識或權威,嘗試影響他人,甚至貶低他人的貢獻,特別是當對方不是自己一夥的人。你可曾感受到被人權力操縱的不舒服?然而,耶穌如何回應法利塞人嘗試對祂權力操縱呢?祂重新定義了最重要的價值,就是愛主愛人。祂強調至上的誡命是: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,同時也強調要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換句話說,在天主面前,我們要意識到我們的近人和我們一樣,在天主面前享有基本的平等。無論地位或角色如何,所有人都被邀請去表現出對天主和對他人的愛與尊重。沒有人有權力貶低其他人。這個邀請可以讓我們反思如何健康的運用天主所給我們的權威。我們是否利用它來操控他人,以謀求個人利益或偏好?耶穌邀請我們把自己和他人視為同樣被天主所愛的孩子。今天,讓我們思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體現這種平等。願我們使用權威時,不是爲了主宰他人,而是為了扶持他人,提升天主給每個人的尊嚴和價值。 品嚐聖言 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 活出聖言 今天我如何用同情和尊重的眼光對待周圍的人。 全心祈禱 耶穌,請教我如何從祢的眼光觀看我們內在的價值觀。阿門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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